01全国助残日
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。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14条规定: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,为全国助残日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,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,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、权利和幸福。
目前,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:视力残疾、听力残疾、言语残疾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。
精神残疾或许并没有其他类残疾那么容易看出来,但也同样值得引起重视,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02精神残疾的定义
03精神残疾是怎么发生的?
1、发现不及时:有些患者缓慢起病,不易被发现,加上家属缺乏这方面的知识,使患者长年得不到系统、彻底的规范诊治。
2、病情久治不愈:约10%的患者在使用现有的抗精神病药不佳,往往需要长时间较大剂量,因而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。但也有些患者久治不愈是因为方法不当所致,如选药不当、剂量不足等等。
3、病情反复发作:病情复发的次数越多,就越困难,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也就愈加不容易。
4、患者缺乏照顾:研究表明,在影响精神分裂症结局的诸多因素中,家庭的照顾是很重要的,观察病情、督促服药、安排生活等事宜,都需要家属的照顾。患者如果失去了家人的亲情,就更谈不上在社会上自如地与人交往,积极地胜任工作了。
04如何预防精神残疾
(一)优生优育
在精神疾病发作期,患者不能正常工作、学习,生活无法自理,显然不适宜结婚、怀孕生育。
1、加强心理咨询,改善生活环境
通过心理咨询、指导,可提高人们的心理健康素质,培养完整健康的人格。注意改善居住环境,防止噪音和环境的污染。创造宽松的工作、学习环境,减少或消除不良的刺激,防止心理创伤,预防精神疾病发生。
2、加强心理健康监测
对家族中有精神病者的或有遗传倾向者应作定期体检及心理咨询,教育个人要采取预防措施,如要心胸豁达、情绪乐观、生活有规律等。
3、积极诊治精神病及脑部外伤等其他脑病
对精神上有异常变化的人,特别是对性格和心理上有缺陷的人,应及时劝其到医院检查,防止病情发展。按时复查以防止复发。预防各种颅脑损伤和其他脑病,也是预防精神残疾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4、做好精神残疾的三级预防工作
是指对慢性精神病患者、难以控制复发的精神病人,防止精神衰退,保持社会功能,预防导致精神残疾。
5、做好监护和监督服药工作
家属可带患有精神障碍者到专科医院就诊。同时,可向相关部门申请监护补贴。
另外,对于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者,家属还要做好监护和监督服药工作,防止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出现可能的危害他人、自伤自杀、出走等行为。